关于调整部分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)、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<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>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》(应急〔2025〕59号)和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》(AQ 8011-2023)等精神,保障培训质量,我公司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对部分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,并确定了新增加的高压电工作业培训项目收费标准,现公告如下:
一、调整的培训项目收费标准
序号 | 培训项目 | 原收费标准(元/人) | 调整后收费标准(元/人) |
1 | 金属非金属矿山负责人、安全管理员 | 500 | 600 |
2 |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负责人、安全管理员 | 500 | 600 |
3 | 金属冶炼企业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 | 500 | 600 |
4 |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| 900 | 1150 |
新的收费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二、新增培训项目收费标准
序号 | 培训项目 | 收费标准(元/人) |
1 | 高压电工作业 | 1450 |
三、其他培训项目按原收费标准执行。